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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看待大学生校园私自立牌

  近日,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的后山校园竖起一块“后山禁止谈恋爱”的牌子。在学生中引起强烈反响,一开始认为是校方竖的,后来才知道是不知身份的学生为了“净化校园环境”自行竖立的(见《北京娱乐信报》1月12日)

  按照常理来说,在校园内竖立相关标志牌,只有校方才具备这个权力。可是,南京师大的这块牌子却分明出自于个别学生之手,这就让我们感到疑惑——是啊,大学生自己为

  在我看来,个中“理由”其实不难品味。报道说,这片位于校园内的山林由于比较隐蔽,经常有情侣在这里幽会,诉说衷情,其中带有亲密举动的行为,干扰了学生正常爬山锻炼,而且后山树林密集,地形复杂,在这里也出过一些意外。那么,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立牌“肇事者”的动机:一是热恋中的情侣确实行为不雅有碍观瞻,影响了其他学生的学习和生活,基于反感才出此“下策”;二是这片校园中的恋爱乐土“不安全隐患”多多,引起了一些学生的警觉,竖立此牌做出善意的提醒。

  如果笔者的推测属实的话,由此就折射出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:为什么“有碍观瞻”或者“存在隐患”的现象,学校怎么没有发觉呢?这块牌子,难道不应该由学校来竖立的吗?

  尽管,学生在校园内私自立牌都是违规行为,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。可我们也要认识到,正是“我们的疏忽”才在客观上造成了学生的“越权”,这块私自设立的警示牌正是对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“提醒”:谈恋爱是大学生的自由,学校可以不管,但这不意味着任其“放任自流”。对学生情侣的恋爱行为进行合理有度的教育引导乃至规范,既是爱护学生又是校方的责任。

  退一步来讲,这纯是学生的戏闹行为。可作为一个(或几个)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生,我相信其即便是恶作剧也不是没来由的——透过这一貌似“荒唐”的立牌事件表象,已经反映出一些可以使人思考的问题了。而这,并非我有意偏袒犯了错的“立牌”学生,我只是更愿意从积极的角度分析此事。事实上,我们站在积极的角度来细细思量时下一些大学生令人“看不懂”的违纪行为,不难弄懂其中所深藏着的、通过另类言行表达出来的“韵味”。

  (稿源:红网)

  (作者:陈一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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